嚓噗小说 > 历史军事 > 古代历史着名人物 > 第109章 清代能臣李卫:从捐纳郎官到一代名臣(5/6)
至于张云如等直接涉案人员,则被判处死刑。然而,甘凤池和周昆来却没有被一并判决,有说法认为他们最终被释放了。

    研究者胡忠良指出,此案发生在前明遗民情绪已经减弱的背景下,案中人物如张云如等人更多是通过编造故事来提升自己的地位。李卫处理此案的方式,不仅对江南地区的前明遗民情绪造成了进一步的打击,还沉重打击了长期在江南活动的江湖势力,巩固了清朝政府对该地区的控制。

    六、结局

    李卫在雍正年间屡获重用,直至乾隆初年仍活跃于政坛之上。雍正七年(1729年),李卫被加封为兵部尚书,并在入朝觐见后遭遇母亲去世,按照传统孝道,他本应回家守孝三年,但皇帝特许他继续留任,并不久后加封他为太子少傅,显示出雍正帝对他的器重。

    到了雍正十年(1732年),李卫再获任命,这次是担任署理刑部尚书的要职。随后,他又被委任为直隶总督,管辖范围内的提督以下官员均需听从他的调度。在这一职位上,李卫继续发挥其刚正不阿的性格,勇于揭露官场中的腐败现象。雍正十一年(1733年),他上书弹劾步军统领鄂尔奇,指责其违法乱纪、干扰民生。经过果亲王及侍郎莽鹄立、海望的调查核实,虽然最终皇帝因鄂尔奇是名臣鄂尔泰之弟而未予重罚,但此事却凸显了李卫敢于直言的勇气,并因此获得了雍正帝的嘉奖。

    乾隆登基后,李卫继续担任要职。乾隆元年(1736年),他被赋予兼管直隶总河的任务,并裁撤了营田观察使之职。李卫提议将营田交由州县管理,并将通永、霸易、天津、清河、大名五道的事务统一归于州县之下,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和协调。

    乾隆二年(1737年),李卫再次展现其执法公正的一面,他上疏揭发诚亲王府护卫库克与安州民众争夺淤池,并试图施加压力影响地方司法。乾隆帝对此事非常重视,命令惩治库克,并表彰李卫坚持正义的行为,特赐四团龙补服以示嘉奖。

    然而,李卫的政治生涯并非一帆风顺。乾隆三年(1738年),他上书弹劾总河朱藻贪污腐败,并指控朱藻之弟朱蘅干预地方赈灾事务。乾隆帝命尚书讷亲和孙嘉淦进行调查,最终朱藻被罢官,朱蘅也依法受到惩处。这一事件再次证明了李卫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