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清朝名臣史贻直:从少年才俊到朝堂重臣(3/4)
随后,史贻直被召回京城,历任工部、刑部、兵部和吏部尚书。乾隆七年(1742年),他被任命为直隶总督,但很快又被召回京城,担任协办大学士。乾隆九年(1744年),他被授予文渊阁大学士的职位。到了乾隆十年(1745年)三月,史贻直又获得了太子太保的荣誉称号。
三、晚年岁月
在乾隆二十年(1755年),史贻直的儿子史奕昂在山东运河道任职,后因巡抚鄂昌的推荐,被任命为甘肃布政使。然而,鄂昌在乾隆二十年因涉及某些案件而被抄家,案件牵涉到史贻直曾为儿子请求过帮助的事实。面对这种情况,乾隆帝考虑到史贻直一直以来的勤勉谨慎,没有给予严厉的惩罚,而是命令他退休回到原籍,并召回了史奕昂回京。
史贻直的退休并未持续太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帝南巡时,史贻直亲自前往沂州迎接圣驾。乾隆帝对这位老臣依然十分敬重,特许他在家享受俸禄。不久之后,乾隆帝又召回了史贻直,并恢复了他的大学士职位。然而,史贻直在返回京城的路上身体不适,乾隆帝特地派遣御医前往照料。
回到京城后,史贻直被任命为工部尚书,并被加封为太子太傅,这表明乾隆帝仍然非常看重他在朝堂上的经验和影响力。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由于史贻直成为进士已经整整六十年,乾隆帝特别赐诗一首,表彰他为“人瑞”,并给予了特殊的待遇,允许他在参加祭祀典礼时不必跟随群臣行礼,可以乘坐轿子直接进入宫廷。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考虑到年龄和健康状况,史贻直请求退休,乾隆帝虽然同意了他的请求,但仍然给予了他相当高的礼遇,免除他兼任工部事务的同时,每年额外增加五百金的俸禄。这样的安排既体现了对老臣的关怀,也显示出乾隆帝对史贻直的认可。
到了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史贻直以八十二岁高龄逝世。乾隆帝追赠他为太保,并允许将其牌位供奉在贤良祠,以表彰其一生的政绩与德行。此外,他还被赐予了“文靖”的谥号,这个谥号寓意着他是一位具有文化修养并且能够安定一方的人物,是对史贻直一生最好的总结。
结语
综上所述,史贻直的一生是充满荣耀与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