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疏忽。乾隆帝根据鄂容安等人的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包括撤销永兴的职务,并要求刑部重新拟定永兴及其他涉案人员的罪行。
三、治理山东
鄂容安在治理山东期间,展现出了一位优秀地方官员应有的责任感和实际操作能力。乾隆十六年(1751)八月,鄂容安被调任为山东巡抚。他上任之时,正值济南地区遭受严重水灾,粮食价格飞涨,百姓生活困难。面对这一紧急状况,鄂容安立即采取措施,请求按照乾隆十三年的先例,暂时解除海禁,允许商人前往奉天(今沈阳)运输粮食,以缓解当地粮食短缺的问题。
与此同时,鄂容安还与东河总督顾琮合作,规划堵塞张秋挂剑台的河决,并修复运河堤坝。他们共同主持修建了从台儿庄到德州长达一千余里的运河堤,并沿堤建造堡房,以便于管理和防御。此外,他们还堵住了太行堤的涵洞,有效缓解了宁阳等地的水患问题,保障了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乾隆十七年(1752),鄂容安注意到山东各州县在官员交接时经常出现库银和仓谷亏空的现象。为此,他上书提出整顿措施,要求各府严格核查财务状况,确保公款安全。这一提议得到了乾隆帝的高度赞赏,并被批准实施。鄂容安的这一举动不仅加强了财政监管,还提高了地方官员的责任意识。
同年,鄂容安改任江西巡抚。在江西任职期间,他负责审理上犹县一起严重的反叛案件,涉案人员为何亚四等人。鄂容安依法处理了此案,有效地维护了地方治安和社会秩序。
乾隆十八年(1753),鄂容安被授予更为重要的职务——两江总督,负责管理江苏、安徽两省的政务。这一任命不仅是对他以往工作的认可,也是对他未来更高期望的体现。
乾隆十九年(1754),鄂容安继续展现出其改革的决心。他向朝廷上书指出,江南地区由于地广事繁,导致胥役(基层官吏)中存在的弊端日益严重。具体表现为淮安等地在赈灾过程中出现的欺诈行为,苏州等地在漕运管理上的不规范现象,以及徐州等地在徭役征派中的种种问题。鄂容安建议严格核查并惩治这些弊端,并下令各属胥吏必须遵循法定编制,禁止任何形式的冒名顶替和额外征用白役(无偿劳役)。这一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