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官行贿的事件。御史祝德麟对此事进行了弹劾,刘墉也因此受到了处分。这一系列事件反映了刘墉在管理上的疏忽和对细节的忽视。
到了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作为 上 书 房 总师傅的刘墉,因为未能及时纠正皇子和师傅们长期不到书房的行为,被降职为吏部侍郎。这不仅是对刘墉个人能力的质疑,也是对其领导力的否定。
尽管遭遇了多次挫折,刘墉仍然继续在官场上发挥作用。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他担任会试主考官时,由于安排不当和阅卷草率,导致了许多不符合规定的试卷被录取,这又一次损害了他的声誉。
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刘墉仍然获得了升迁的机会。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他被任命为吏部尚书。到了嘉庆二年(1797年),刘墉被授予体仁阁大学士的高位,这本应是他事业的另一个高峰,但实际上,这次提拔却伴随着太上皇乾隆的批评。乾隆认为刘墉过去工作态度懒散,并表示提拔刘墉只是因为没有其他合适的人选。
尽管如此,刘墉仍然积极参与国家大事。同年五月,他奉旨偕同尚书庆桂前往山东处理黄河决口的问题。刘墉在视察后提出了在决口处筑坝并在下游进行疏导分流的意见,这一建议得到了朝廷的采纳,显示了他在处理实际问题上的能力和经验。
五、善始善终
刘墉晚年的生活充满了荣誉与尊重,他以一种令人敬佩的姿态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嘉庆四年(1799年),刘墉被加封为太子少保,并且参与了审理文华殿大学士和珅不法之案。这次参与审理不仅显示了刘墉在政治上的地位,也体现了他清正廉洁的品格。在审理过程中,刘墉秉持公正,不畏权贵,为清除朝廷内部的腐败现象作出了贡献。
年底,刘墉上疏陈述漕政问题,指出了漕运制度中存在的种种漏洞,并提出了改进建议。这份奏书充分展现了刘墉对国家事务的深切关注和独到见解。嘉庆皇帝看到奏书后,对刘墉的建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采取了相应的改革措施。
嘉庆六年(1801年),刘墉被任命为会典馆正总裁,这意味着他将负责编纂和修订重要的法律文献。这项工作不仅需要深厚的学问,还需要对国家制度有全面的理解。刘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