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办理和局的重任交给了奕。
此时的奕面临的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局面。一方面,清军在战场上的失败已经证明了军事抵抗的无力;另一方面,太平天国在南方的势力仍在不断扩大,内部的稳定问题同样迫在眉睫。在这种情况下,奕不得不重新评估自己的立场,逐渐倾向于求和。他认识到,在“攘外必先安内”的原则下,只有暂时妥协才能为清朝争取到宝贵的时间来应对国内的危机。
经过艰苦的谈判,奕最终按照咸丰帝的旨意接受了英法联军提出的苛刻条件,包括释放被俘的巴夏礼等人,并签订了《天津条约》的批准书以及中英、中法《北京条约》。此外,他还与俄国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进一步割让了大片领土。虽然这些条约极大地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但奕的努力确实暂时缓解了外部压力,为清朝赢得了喘息之机。
在这次议和过程中,奕展现出了高超的外交手腕和政治智慧。他成功地笼络了一批重要官员,如瓜尔佳·文祥、桂良、宝鋆、胜保等,形成了一个新的政治集团。
四、兴办洋务
《北京条约》签订后,英法联军撤回天津,并迅速南下,这表明他们并没有取代清朝统治或占据中国土地的意图。这一举动让奕意识到,西方列强虽然贪婪且要求苛刻,但他们的主要目标是经济利益和通商权益,而非直接控制中国的领土。基于这样的认识,奕开始形成了“以信义笼络洋人”的思想,认为可以通过外交手段来缓和与列强的关系。
与此同时,太平天国起义仍在南方肆虐,捻军也在北方不断壮大,这些内乱对清朝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奕提出了“攘外必先安内”的战略方针。他认为,只有首先平定内部的叛乱,才能有效地抵御外部势力的侵扰。1860年十二月,奕上呈《通筹夷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折》,明确指出太平天国和捻军是心腹之患,而俄国和英国则是肘腋之患和肢体之患。他建议优先消灭太平军和捻军,然后依次对付俄国和英国。
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他建议采取类似于三国时期“联吴伐魏”的策略,即与西方列强合作,共同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起义。在奏折中,奕强调了维持中外和好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