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在电磁兼容性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可以要求他们提供团队成员的简历和过往相关项目的成果介绍。比如说,有没有成功帮助其他企业解决类似的电磁兼容性问题,以及在哪些高端电子产品或者复杂系统里有过应用。”
周胜问方勇:“我们现在要签合作协议了,这里面有什么关键的点要注意吗?”
方勇回答:“周总,知识产权这块儿是重中之重。我们得明确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新专利归谁所有。是我们双方共有,还是我们有优先使用权,这些都要在协议里写清楚。比如我们投入资金让他们研究电磁兼容性技术,最后研究出来的成果如果归他们所有,那我们可能就会陷入被动。”
李明也说道:“对,还有数据所有权也很重要。我们会给他们提供我们产品的一些基础数据,比如现有的电磁性能参数之类的,这些数据不能被他们随意使用或者泄露给其他企业。”
方勇接着说:“没错,在保密条款上一定要严格。要明确规定双方在合作期间以及合作结束后的保密责任。如果因为他们的原因导致我们的技术机密泄露,应该有相应的赔偿措施。而且保密期限也要合理设定,不能太短,要确保我们的技术优势在市场上能保持一段时间。”
周胜问:“那关于合作的时间和进度呢?怎么在协议里体现?”
方勇说:“我们要把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交付成果明确写进协议。比如,他们应该在第一个月完成电磁兼容性问题的初步分析报告,第三个月拿出初步的解决方案并进行内部测试,第六个月完成产品级别的测试并且达到我们要求的性能指标。如果不能按时完成,要有相应的惩罚机制,比如扣除一部分合作费用或者延长他们的知识产权授权期限给我们作为补偿。”
李明补充说:“还有合作费用的支付方式也得明确。是按照阶段成果支付,还是先付一部分定金,最后验收合格再付尾款,这些都要考虑清楚。而且,如果他们研究过程中需要额外的设备或者材料,费用由谁承担也要说明白。”
孙力说:“我们在合作执行过程中,要经常和他们沟通。不能他们自己闷头研究,和我们的生产实际脱节。比如说,他们研究出来的电磁兼容性改进方案,得考虑我们生产线能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