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我死都不去!”
“我要去妈妈那里!我只想去妈妈那里,你把我送到妈妈那里去吧!”
沈思远坚持要回薛金凤那里,云芷兰真的想着把他送去算了。
可屋里又隐隐约约听到孩子的哭声。
她意识到丈夫一个人带两个孩子估计是受不住的。
而薛金凤的娘家在偏远的小山村,她这一来一回你有几个小时都送不过去。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薛金凤娘家的位置太偏僻了,村子里有很多刁民。
她一个女人家把孩子带过去,说不定连她自己都得有去无回了。
她是去送孩子的,又不是去送命的。
沈思远不是她的亲孙子,她没必要为了一个外人这么拼。
云芷兰这么想着,决定花钱请一个人把他送过去。
至于安不安全,这就不是他能考虑的问题了。
沈天翊能把自己的儿子丢在门口让别人管,他应该对这儿子的重视也就这样。
真正在意孩子的人,根本不会把孩子当成武器。
丢在外面等人同情,自己却潇洒离开。
而且她并没有正式接收沈思远,沈思远一个这么大的孩子自己有手有脚,不小心走丢也很正常。
她能找个人给他送回去,已经是仁至义尽。
沈天翊就算是告到天王老子那,也怪不到她头上。
云芷兰这么想着,在路边看了好一会儿,终于选了个壮汉。
“这位男同志,我这里有个高薪工作你考不考虑?”
壮汉原本是不想理睬云芷兰的,看在高薪工作的面子上才回过了头。
“什么高薪工作?你能不能说清楚一点?”
“我可是忙得很,要是工资不高,叫住我我可是会生气的!”
壮汉说话的时候声音里带着些威胁。
“帮我把这个孩子送走,我给你三块钱。”
云芷兰说了个地址,壮汉在心里估计了一下,那地方虽然有点远,但如果脚程快的话,来回也就5个小时。
一想到5个小时就能赚这么多钱,他还是狠狠的心动了。
毕竟他没什么本事,去工地干活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