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太太点点头,又看了一眼卷宗上江氏的资料。
然后说道:
“你阳寿应有六十三年,奈何枉死时年方十九。
需在枉死城待够四十四年方能自由。
之后阴寿又有六十年。
你便先在枉死城好生待着。
几十年后,待你母亲阳寿尽时,你们母女尚有相见之日。”
“是,大人。
小女请求大人恩准!
小女想去莲花台日夜祈求菩萨怜悯。
让我和母亲再叙一世母女情缘。”江氏祈求道。
“好,本官准了。你且退下吧。”
“是。多谢判官大人!”
江氏离开后,王老太太又拿起来另一个卷宗。
这个案子和刚刚的不一样。
那个是民诉案件。
这个乃是公诉案件。
是由当地的城隍爷将案情上报的。
连城隍爷都看不过眼的案子,你就想想有多气人吧。
王老太太看完案宗,气的胸口起伏。
“真是岂有此理!”
“真是岂有此理!”
“真是岂有此理啊!”
王老太太高呼三声岂有此理。
然后将案宗重重的摔在桌案上。
她拿起桌上的令箭扔到地上,吼道:“即刻去捉拿三个犯人!”
王老太太之所以这么生气。
是因为这次受害者是一个小孩子。
而犯案的同样是三个小孩子!
这可是孩子啊!
可是如此恶毒冷血的孩子真的是少见!
案件内容如下:
江州府境内一村庄。
有一王姓男童,年约十三。
被同村张姓、李姓、马姓三位年纪相仿的男童虐杀活埋致死。
且其埋骨之地距离其家不足百米。
受害人的爷奶几乎哭瞎了双眼。
三个男童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最后,案情告破,他们虽被官府抓获。
但因念其年龄尚小,凡间律法无法制裁对方。
只能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