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山路崎岖难行,脚下的鞋子又单薄的很,路上有泥、沙、石子、杂草等等,没跑一会就硌得脚底心疼。
不行,不行,这么跑下去,没两天腿就得废了。
倒不是她娇气,吃不得苦。末世十年都熬过来了,几乎天天和丧尸玩马拉松,所以耐力方面还是吃得住的。
但身体吃的住,还是上辈子日以继夜锻炼下来的结果,可不是魂穿的这具身体。
如今这副躯壳十四岁,虽说该是最年轻有活力,有拼劲的时候,可架不住被林家老屋里的血脉至亲当牛做马、没日没夜的使唤磋磨给亏了底子。
她过来后也没能好好养着,就赶上了逃荒,一路马不停蹄拖家带口跟着上路,至今没停下好好休息。
大中午的,刚吃完硌牙的石子饭,就忙不迭跑出来找人,顶着晒死人的大太阳跑了好一段路,这不是上赶着得肠胃炎吗。
林小月抗不住,一把拽住林招弟的胳膊连连喊停。
林招弟正闷着头,一个劲的往前冲,突然被林小月拽住胳膊,差点没给她扯摔倒了。
用力的喘了两口气,甩开手,林招弟扭头恶狠狠瞪着林小月,语气不善地质问她,“干啥呢?抓紧时间回村子瞧瞧,要没找着人,还得再去其他地方再找找,没时间墨迹了。”
林小月也不多说,将脖子上挂着储物袋的绳了扯了出来。
见状,林招弟眼神闪了闪,立刻闭上了嘴,啥也不说了。同时四下警惕的环顾了一圈后,才小心谨慎的凑过去,悄声问,“干啥呢?”
林小月瞧她那一脸神秘兮兮的模样,好像她俩要干啥见不得光的事儿似的,轻咳了两声,佯装将手伸进储物袋里掏了掏,往旁边一扬,两辆共享单车赫然出现在一旁的灌木丛里。
林招弟震了那个惊,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一颗心顿时就咚咚跳起来了。小跑着过去扒住一辆单车,左摸摸右摸摸,稀罕的跟什么似的。
再抬头,两眼冒着晶晶亮的光,差点没把林小月给晃瞎。
共享单车这玩意搁现代可算不得稀奇,满大街都是,往往在路边停放着,一排连着十几二十辆,黄的、蓝的、绿的任君挑选。
也胜在这玩意不用花钱买,林小月顺手牵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