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历史军事 > 我刷短视频通古代,老祖宗全麻了 > 第112章 法外狂徒张三带你看“粪坑案”(2/5)

    “众位爱卿来说说,此女子之行为,当如何论断?”

    长孙无忌开口道:“臣以为,当以杀人罪论”

    “此男子虽有歹意在前,但罪不至死”

    “女子虽然为求自保,推男子入坑,然而三次踩踏,实无必要。”

    “女子虽罪不至死,仍需严加法办!”

    李靖开口说道:

    “焉知这歹人爬出来了不会继续加害于人?”

    “所谓罪不至死不过是丞相大人根据律法推断而已”

    “如若歹人半途暴起杀人,女子如何能够抵挡?”

    长孙无忌反驳道:

    “那岂能因为有歹意就杀人灭口?如此岂不是天下大乱?”

    李靖怒怼道:

    “那是他咎由自取!”

    尉迟恭小声道:争什么争,不会看天幕中后世律法如何判啊。

    大秦位面

    始皇帝看着天幕一时之间也想不好该如何判断这女子的行为。

    只是觉得虽然罪不至死,毕竟杀伤了人命,总归是不能轻易纵放的。

    天幕特意提起这段内容,难道按照后世律法有不一样的结果?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其实问题很简单,就是看这个女干部的行为应当被当做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

    “如果是正当防卫,那么就是无罪,如果是事后防卫,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

    “这个案件在当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踩第二脚第三脚就叫做事后防卫。”

    天幕之下,各个位面的人都懵了,什么叫第一脚是正当防卫,后面就是防卫过当?难道同一件事情做着做着就从无罪变成了有罪?这后世的律法也太奇怪了吧?

    大宋位面

    开封府尹包拯看出了其中的问题

    “若是此妇人一脚便教那歹人溺毙坑中”

    “难道也是无罪?”

    “杀人不偿命便罢了,居然还是无罪?”

    “不知这后世律法的依据究竟为何,难道也要靠皇帝的圣旨特赦?”

    “可子大清之后已经没有皇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