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上停下,跳下车,扛起两头小野猪和那头鹿,冲着黎昊道:“老大,那我就先给老丈人送野猪去了!”
“去吧。”黎昊笑着点头。
族人们看着黎海扛着猪的背影,不由露出了羡慕之色。
如今已是初秋,又到了准备过冬粮食的时候了,黎海这一下子得了三百斤肉,可是大收获。
“黎根真是命好,能找上黎海这个女婿。”
“还真是,黎海小时候瞧着胖墩墩的,没想到现在这么能干,以后定是个好猎手。”
黎昊看着众人道:“稻谷马上就熟了,有野猪和其他野兽出没糟蹋粮食,从今天开始,狩猎队每晚安排两人去守稻田,猎到的猎物一样优先分配。”
“好嘞!”
狩猎队成员立马答应道。
从今天的情况来看,这可是个肥差。
相比于进山狩猎,这看守稻田还能有猎物自己送上门,可不要太轻松。
众人已是跃跃欲试,积极性极高。
“把这两头大猪宰了,做成肉干,先存起来。把这头牛车送回到蓝谷部落去。”黎昊安排人干活,自己则是提着两头小猪回家去了。
切了一条腿送到对面的叶元铎家里,剩下的则交给黎乐凤和黎秀然处理。
三个月前,黎若开始教她们俩炼体,有时还会教她们刀法。
放羊无聊的时候还会教她们识字。
黎昊看在眼里,并未阻止。
他乐见身边的人变得更好,变得更加强大,这是好事。
黎乐凤的天赋明显要更强一些,练了三个月,成功突破搬血境第一层。
黎秀然的天赋稍逊,但黎昊看得出来,她也已经在突破边缘。
两人炼体之后的好处也十分明显,体魄变得更强了,干活也是愈发麻利有效率。
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待人接物也是颇有章法。
在读书识字方面,黎秀然显然更有天赋,有时黎昊会看着她抱着书在院子里看的痴迷,连他经过都没有察觉。
“秀然,你去给叶先生送猪蹄吧,剩下的交给我就行。”黎乐凤麻溜的切下一只猪蹄,刮了毛递给黎秀然。
“好。”黎秀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