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十分了解你,我们只是泛泛之交,而且……”
林韩话未说完就被富瑾瑜出言打断了:
“楚楚,我都认识你三年了,对你足够了解了:
知道你最喜欢青色、蓝色、白色系的衣服;最爱喝普洱茶,偶尔会喝点儿苦咖啡提神。
从来不喝饮料,更不吃路边摊,为了保持身材,几乎长年吃素;
水果里最爱吃樱桃、葡萄、草莓以及车厘子;
你最喜欢泰戈尔的诗,最爱读的小说是《百年孤独》和《战争与和平》;
最崇拜的人是米国的女导演是安妮富兰克林;最爱养的花是兰花,其次是菊花;
我还知道你其他方面都绝顶聪明,会书法会画画会弹琴还爱打网球,
但唯一的缺点是路痴,一到了外面就不辨东西,你每次都是十号左右来大姨妈,最爱用……”
“闭嘴,富瑾瑜!我答应你就是了,烦不烦,你太讨厌了!”
林韩听他越说越不像话,红着脸呵斥道,
忽又想到了夏楠,心中一痛,使劲儿推开富瑾瑜,背对着他望向车窗外陌生的风景。
富瑾瑜心中早已乐开了花,但又不好表现太过,只好佯装委屈道:
“你知不知道因为你,我也差点儿被我们家老爷子打死?”
“为什么?”
林韩猛地回过头一脸诧异地望向富瑾瑜。
富瑾瑜委屈地撇撇嘴:“老爷子和我姨父一样,都不太喜欢娱乐圈的人。
但如果你不嫁给我的话,郑台长又不会放过你,反正嫁给我你也不吃亏的:
你看我又帅又高又有才又有能力又有背景,而且还对你百依百顺!
我保证婚后对你言听计从,当个顾家爱老婆爱孩子的好男人,楚楚,我爱你,非常非常爱,嫁给我吧!”
他边说边从大衣口袋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硕大钻戒戴在林韩的左手无名指上。
又拿过林韩的包包翻出了她带来的钻戒,伸出左手送到她面前,眉开眼笑地看着她:
“帮我戴上,我以后就是你的男人了!”
林韩此刻心中又气又尴尬又伤感又无奈,五味杂陈,定定望着富瑾瑜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