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长的棍棒,每日截取它的一半,永远截不完。
这话形象地说明了事物具有无限可分性,但以我们现在的技术,显然是做不到无限“日取其半”的。
只不过“惩戒之眼”的技术远远超出了我们的理解,所以它距离我们的远近的确是无限可分、无限增长的——每当我靠近那巨眼一些,我和它之间的空间就会发生异变,让我只能感觉自己离它近了,实际上却永远摸不到。
然而现在不同了,我已经被“狱卒”赋予了“权限”。
站起身来,我将“视界”附体之后一跃而起。
我现在所谓的“懂代码”和“有权限”,本质上其实是“狱卒”在根据我思想给出的要求,帮我直接影响这片区域,并不是我真的学会了操控“惩戒之眼”的知识。
不过这也足够了,我的思维既然已经透明,那我就本来也没想过利用这份权能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心中默念:修改规则,使“棰取半”的设定对我无效。
带着“权限”的力量,我轻松飞跃了那段无法逾越的距离,推动着一块陨石来到了“惩戒之眼”面前。
有了权限的力量,就连被设置成固定地形的陨石,都可以被我挪动了。
“显露真身,然后变成电脑模样,打开搜索引擎。”
指令继续,我先命令它现出原形,之后才把“惩戒之眼”变成了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电脑”。
我当然看不懂“惩戒之眼”的真身是什么样子。
下这个命令的原因,是为了确保它接下来执行的功能,都是基于它本身功能所展现出的“真实”。
谨慎,本就是我的制胜法宝之一!
神似“摆渡搜索”的页面在“电脑”屏幕上打开,但我很清楚,这个搜索栏只能用一次。
这一次机会,是给我的“额外奖励”,用来满足我那一个求证愿望的。
所以我不会用它去搜索圣帝和蛇魔的信息。
鼠标下拉,我果然在类似广告推送的地方,看到了两个好像一副枷锁形状的图片链接。
这两个图片上还写着文字,一个是“罪囚:泠(660)”,另一个是“罪囚:苍(632)”。
“泠”和“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