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金紫光线将大半个城市染红。
而与金灿灿的日轮迎面相撞的摩天大楼,便同着了燎原大火一般,通体迸发炽热又耀眼的光泽。
34楼议会大厅正在召开股东大会。
户外刺眼的阳光扫射进屋,不禁让在场近20位股东眯了眯眼,以适应强光。
一旁的助理见状,连忙将四周的窗帘拉下,才让前来开会的人好受一点。
“我这边的帘子不用拉,我还挺想看看太阳是怎么落山的!”
温婉整个人沐浴在金色的余晖中,冲一旁的小助理面露玩世不恭的笑,让助理都看红了脸。
她懒散的坐在靠窗位置,手里握着个朴实无华的保温杯,一身贵气的装束,靓丽青春的面孔,在一群动辄四十岁向上的大老爷们之间,相当醒目。
“好的,大小姐!”
助理离开。
在座的股东们的搠枪使棒的声音接踵而至。
“这里是开会的地方,看什么太阳!想看出去看啊!”
“是啊,这种不知民生疾苦的大小姐,能让她做什么?看太阳什么时候下山吗?”
“只知道风花雪月的享受,能成大器才怪!”
也有人把矛头直指温同仁。
“温老总,你的决定,确实需要再好好想想,我们是股东,是投资人,ds集团的发展,与我们息息相关,真不是闹着玩的!”
这场股东大会于一个月前通知给了各大投资人,召集人是身为集团董事长的温同仁,且也由他主持这场会议。
这次大会,有一项重要审议需要通过。
即温同仁将转让手里的34的股权给温婉。
《公司法》规定,遇到重大章程,涉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温同仁仅持股34,在股权分散的ds集团里,具有一票否决权。
但在公司遇到重大决议需要表决时,他的34的股权是不够的,还需要其他持股人的同意才行。
温同仁是ds的最大的股东,且是ds的实际控制人。
若他转移股权给了温婉,等同于江山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