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便利。
独立核算。
能收多少是多少,收了的都是自己的。这种事情,到了很多年之后,一直都是这个干。
……
到了此时,我们便可以看出,王昊向崇祯补交赋税十万两银子,其实一点都不亏。
别以为这厮那十万两银子真的是用来“交税”的。
王昊没那么傻。
这厮的目的就在这里。
正所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女朋友抓不住流氓。十万两银子而已,与可征的保护费收入相比,不值一提。
而且,这其实也不应该叫做交税。
这叫行贿。
还是向大明朝的最高职位人……皇帝“朱核心”行贿。什么祖宗遗训、心念故国、有国才有家,全是冠冕堂皇的鬼话。
……
当然,问题也还是有的。
而且问题还非常大!
因为,这是要从郑芝龙嘴里抢食。
而此时,郑芝龙大势已成,虽然势力还没有到达全盛时期,也拥有了大小船只将近两千艘,各地拥护他的海盗加起来,兵力多达二十万以上!
而王昊,就算接手登莱水师之后,也才兵力不到一万人,海船也只有两百多艘而已。
为了不打草惊蛇,王昊对崇祯道:“沿海倭寇,多有与官吏勾结者,若让朝廷官吏知道这封圣旨,必会有人通风报信。
因此,微臣恳请皇上,不要将这道圣旨在朝廷备份,只做为密旨而存在。这样在剿杀海盗之时,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崇祯闻言,再次慨然而叹:“爱卿真乃知兵之人也!”
随后,便又提起笔来,在圣旨上亲手写下一个“密”字。
王昊大喜。
再次拜倒在地,高呼:“吾皇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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