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不是吗?你们的那些孩子有一些都已经成年了,死者在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就会由他的子女还有母亲一起继承,而那两孩子还小只能由自己的奶奶或者姐姐们来照顾那么也就是说属于他们的那份遗产就会被你的孩子们所得到。你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不能否认你是一个很好的母亲很为自己的子女着想。”
在监控室的其他同事听了苗树的话后,都觉得这个女人还真的很不简单啊!不过苗树也很不错,连遗产继承的问题都了解。其中一位同事就解释道:“继承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才会有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的情况。而遗嘱和遗赠系被继承人在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所以被继承人可以自由处理自己的遗产,不受继承顺序和比例的约束。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遗产继承的比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而且未成年儿女继承的份额和成年的儿女继承的份额是一样的,但是因为对方是未成年所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办理继承事宜;未成年人有继承的权利,可以在继承开始后,获得应得的份额,其法定代理人不能代理其未成年子女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