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大片胭脂红的胎记,像一道烙痕一样深深印在了春梅的右臂上,从肩膀直到胳膊肘的位置印的那么清晰,看上去像绽放的梅花,又像一簇燃烧的火焰。
秦史黄专注的目光落在了春梅的胎记上,难道她就是刘国强的女儿——娴娴?
娴娴的胳膊上也有一大片和王春梅一样的梅花印记,他没有忘记,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他感觉有点不可思议。
仔细想想春梅去电视台应聘主持人的事情,他被她超凡脱俗的外貌所吸引,她能歌善舞,多才多艺,尤其是身上独特的气质深深的吸引着他。
他还提出让她以在电视台工作的名义为由,和她做交易,那就是——让她同意做自己的情人,这样就可以明目张胆的把她留在自己身边,他就可以彻底的拥有她。
看到王春梅的每一次,就会让秦史黄想到年轻时的自己,他重新找到了青春的足迹,呼吸着她身上的气息,聆听着她的每一次心跳,有一种天旋地转摸不着北的感觉。
明明知道他们之间有着强烈的悬殊,年龄相差太大,可她的出现,就像在他平静的心灵湖畔激起了一层涟漪。
不由自主的想要与她靠近,连那双手也控制不住在她衣服上摸索起来,他这是怎么了?
从来没有这么怦然心动过,他似乎感受到了生命中的春天在向他挥手,他甚至能感觉到春梅面对自己时脸上的慌乱与紧张。
明明自己也有家庭与儿女,可是,当一个如此绝色貌美的姑娘单独出现在身边,他怎么可能会不心动?这是别的女人不能给予的。
只是,这一幕还是被叫他回家吃饭的女儿看到了,看到秦云慧怒不可遏的表情,他只好把主观的原因推到了春梅的身上。
都说家花没有野花香,以前和别的女人逢场作戏,他也不过只是想玩玩而已,觉得生活没有意义,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他感受着偷情带给给他的愉悦和刺激,那些贪得无厌的女人,无非是贪恋自己手中的权利和钱财罢了,哄她们开心了,不还是一个个像马子一样在胯下被征服的服服帖帖。
面对着眼前的王春梅,虽然他被她吸引,但是他并不会因此而放弃家庭,毕竟婚姻就是婚姻。
只要能够对秀荷瞒天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