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哨串上去,又重新戴好。
嬴冰若无其事的看向别处,嘴唇轻抿。
“对了,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是珍珠白藕丝做的,做了不少呢。”
“什么?”
“罗袜。”
“?”
“不知道合不合适,我建议你现在试试。”
李墨觉得青鸾族地的禽族们,应当不生产罗袜这种东西。
送礼,就要送对方能用得上,还不容易得到的东西。
——鲁迅。
小李同学一直是很懂得理解前辈的道理的。
而且不仅是懂道理,更懂得实践!
没实践过,懂的再多有什么用?
怎么能叫知行合一呢?
“你”
“无需多言。”
背着树荫,李墨伸手脱掉了青鸾神女的鞋,便见到玲珑如玉的脚丫。
李墨一脸正气:“你看我说什么来着,南疆果然不好买袜子,没袜子穿很不舒服吧。”
“我今天还没”
掌中温热似软玉的小脚,微微蜷缩。
“香,是香的!”
李墨觉得这但凡泡个水,都有人能兑着喝几年。
谁能说不香?
不穿袜子,小脚磨着了怎么办?上哪说理去?
手感不好了怎么办?谁负责?
李墨轻轻捏了捏,确定手感是同样的软玉温香,心中才松了口气,给她穿上了罗袜。
“穿完了。”
“我穿的我当然知道。”
“那你的手”嬴冰眼神幽幽。
“职业病。”
李墨摸摸鼻子。
果然,珍珠白藕丝的触感虽然好,但也要看跟什么比。
他又拿出了几双罗袜给冰坨子。
做出来的当然不止是这几双。
但李,正人君子,墨觉得有几双的款式,现在拿出来并不合适。
“墨老大,墨老大?你在哪?”
乌蒙不知因为何事找他,破锣似的嗓子划破夜空。
“应该是争夺神玉的事,我先回去啦。”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