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忽然发生骚乱,一群面露惊恐的市民,惊慌失措地跑了过来。
神识倾巢而出。
一个愤怒的浅绿色巨人,豁然映入脑海。
——憎恶!
憎恶本名叫埃米尔·布朗斯基,前皇家海军陆战队成员,参军后迅速晋升为上尉。
尽管他在部队获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绩,可却拒绝晋升为上校,声称他想尽可能长时间地成为一名战士。
即便布朗斯基现在已经39岁,可他仍然拒绝让自己的身体放慢速度,并继续被认为是目前武装部队中最强大的战士之一。
前不久,他受到了罗斯将军的招揽,加入抓捕绿巨人的特战队。
在见识过绿巨人那令人痴迷的庞大力量后,布朗斯基便一直想要取缔班纳,成为绿巨人那样的强大人类。
为此,他不惜冒险注射班纳血液……
然后就有了现在这一幕,布朗斯基变异成一种可怕的怪物,身体比浩克还大,脊骨从背上伸出来,脚踝上也长有骨刺。
“真是一个疯子!”
用神识观察到布朗斯基的所作所为,程龙不禁暗自摇了摇头。
其实现在的布朗斯基,并非完全失去理智,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乱砸乱撞会弄死很多人。
可他就是不在乎!
因为变异成憎恶之后,布朗斯基拥有了不可思议的力量,以及强大的自愈能力,子弹打在身上就跟饶痒痒似的。
“龙,发生了什么事?”
看着不断朝着自己所在街区涌来的人流,梅下意识将小蜘蛛护在身前,防止侄儿被人流冲散。
“前面出现一个长着骨刺的绿皮肤怪物……”程龙正在犹豫要不要出手,憎恶的破坏能力很强,但截止到目前为止,只是伤到一些路人,除了几名士兵并没有路人伤亡。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掌握狂暴力量的憎恶,早晚会波及无辜。
“妈的,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优柔寡断了?”
程龙忽然一激灵,自己来到漫威世界后,好像一直都有些畏畏缩缩,做事畏首畏尾,这可不行。
继续下去,那还修什么魔?
既然憎恶对普通市民产生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