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易,很多一线明星都和现在自己的公司签约长期合作的,也不会随便跳槽,毕竟公司培养了你,你还随意跳槽,这放在娱乐圈,还会被人看不起的。
所以一般会跳槽的一线明星很少,要么自己就单干了,只是大部分还是依靠现有公司,起码公司会把有的资源先给你,你挑完才会给到下面的人,保证你有钱拿,才会继续在公司待下去。
这样看的话,林风想要自己的公司有能拿得出手明星或者网红,林风还是打算自己培养,要是真的有一线明星或者大网红愿意跳槽过来的话,那肯定更好了,只是概率极低。
网红的话大部分都是自己当老板,这样可以交比较低的税,而不是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二十,按公司的话,最低都能降到百分之五,你想想这少了百分之十五的税,得多赚多少钱。
明星的话都有公司交税,也比较低,要不然明星一下几百万上千万的通告费,一下交百分之二十,得心疼死了,甚至国家对于娱乐明星这一块还出了单独的税收,年收入高于一个亿的明星,光是交税最高要交百分之五十。
所以很多明星都有两种合同,这样避税,确实是不道德。
反倒是林风觉得交就交,这税由公司交就行了,自己公司旗下的明星或者网红,该那么多少拿多少。
比如说是一千万的收入,按百分之十的税要交一百万,但是这一百万不是扣着一千万里面,而是公司扣一百万缴税,一千万正常给到明星,不过实际上税会多给一些,对林风来说不算什么。
当然这个林风不会公布出去,只有和艺人签约后才会告知,属于机密了,要是随便说出去,国家可能会出手的,到时候就麻烦了。
对于以后传媒公司的管理,林风倒是不慌,也不指望东方琴和丁雪雪能管理好,到时候会挖人来管理,现在只是还没有目标,只能先让东方琴和丁雪雪管理一下,搭建框架就行了,等都差不多了,再搞个专业的人员来当总经理都行。
“真的,林总说了他要搞一个传媒公司,你看看我合约还有多久到期?我们能跳槽过去吗?”
“对,林总亲自说的,而且会比市场价还高,我心动了,只是我好像还有两年合约才能解除,早知道就不续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