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过来的手帕,将刀身擦干净,又擦去手心的血,手心几公分的伤口已经自行止血。
刀鞘垫在刀下,常乐收刀还鞘,又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根红玉笄。
简约的纹饰集中在笄首,是简化后的小兔子,小兔子做捞月状,脚下身侧各有一朵绽放的花朵。
制作者有心巧用红玉本身的颜色纹路,兔子的眼部、耳朵尖各有一抹红色,活灵活现,花朵红白渐变,栩栩如生。
雕工算不上顶尖,可一眼便能看得出用心。
常乐把它捧在手里,怎么都摩挲都不够,最后抬手,用它将头发挽起,接着看向罗轩,笑靥如花:“轩哥,我漂不漂亮?”
罗轩笑道:“相得益彰,天上罕有。”
常乐又摘下来,小心翼翼地放回盒子。
“怎么不戴着?”
常乐摇头:“我怕摔坏了,还是放在里面好好保存。这两样我要带着!”
说着,她取出黑金耳坠和短刀。
常乐摸了摸自己的耳坠,她没有耳洞,先前宴会佩戴耳饰都是无需耳洞的,但是这对需要耳洞。
罗轩刚开口:“看来可能需要打个耳……唉!!”
手指捻出两根细如牙签的冰针,直接穿耳而过,罗轩根本来不及阻止。
常乐像是完全不觉得疼,兴致冲冲地把耳环戴进去:“嗯~我喜欢!”
等一转头,对上罗轩黑沉沉的脸,她才意识到什么:“呃,哈哈,轩哥,还行吧?”
常乐第一次在罗轩脸上看出明显的隐忍。
她怀疑罗轩这个眼神是想打死她。
常乐立刻拔下耳坠,把两只耳朵中间塞上两根冰针,把血擦干净了,伤口已经基本成型。她又重新把耳坠戴上。
“还没愈合,会长在一起的。”罗轩想制止。
常乐摇头:“不,我要一直带着!”
罗轩最后也只能叹口气,然后黑着脸撇下她走了。
常乐笑眯眯地目送他离开,视线再落到盒子中时,笑容变得沉重起来。
她苍白的手指抚摸过每一件礼物,盒子里的每一件,都精细无比。
“香囊、手镯、耳坠、金错刀、簪子……沈扶光,你都这么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