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是开发商,爱组歌舞团 > 第104章 真大佬(3/4)
胖美,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许老板甚至有了想法,搞两个舞团,一种复刻前世,一种就以宋一依今天跳的为蓝本,专门给自己一个人跳。

    嗯,回头就让何丽招聘成员。

    自己做为一个开发商大佬,有几个自己的歌舞团,很合理吧?

    接下来是陈欣琳上台,演唱《半生雪》,这种古风歌曲并不适合她,好在歌曲难度不高,演绎下来也没多大问题。

    这种曲风毕竟是第一天出现,酒吧客人远不到听腻的时候。

    卡座内。

    老乐评人周怀林甚至感叹:别人开创风格,都是等整个乐坛一起来努力拓宽道路。

    你们开创风格,直接搞批发,上来就这么多首,路都被你们走完了!

    他瞥了一眼旁边年轻的乐评人,见他正在奋笔疾书,显然是在写评论了。

    “矫揉造作、毫无真情实感,气息不稳,音准太差”

    大致扫了下,看到了一些内容。

    周怀林撇撇嘴。

    这种攻击力度,对于一种新曲风来说,太弱了。

    如果是在前几年,乐评人地位比较高的时候,这样写或许能对今天这几个艺人造成一定影响,但现在不行喽。

    他来写的话,应该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突破:

    1、蓝星乐坛的耻辱!

    2、龙国流行乐还有未来吗?

    3、龙国没有音乐圈!

    4、内娱不要侮辱戏曲了!

    5、这样唱歌,龙国乐坛将倒退十年!

    一瞬间,周怀林就想到了几个耸人听闻的标题,这样才能吸引眼球,他相信金主会满意的。

    他准备回去再动笔。

    不过恰饭归恰饭,今天的新曲风,周怀林还是挺喜欢的,尤其几首歌词,在他看来非常惊艳。

    他决定实名大号恰钱写黑评,再开几个小号,写一下自己的真实感受。

    至于现在,安心喝酒听歌吧。

    “换不回 青丝已尽成灰

    结局谁来写 写不完爱恨缠绵

    徒我顾影自怜自叹又几遍。”

    陈欣琳只有十九岁,穿着增高鞋也就只有16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