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怨。
“哟,这不是胭脂公主嘛,还真是凑巧,竟然能在这长安街市上与你遇见,看来咱们缘分不浅呀。”
叶玄扯动嘴角,邪魅的一笑。
“是的呢!叶小侯爷当真不是凡人,明日便是角逐诗会的魁首之时了,其他人都在驿馆和书社内埋头苦读准备,争取拿一个好的成绩,却不曾想您却在这大街上徜徉,看来对明日的诗魁唾手可得了呢。”
阿史娜·胭脂今日穿了一件深绿带紫的绒色长裙,外面披着一件艳红色的夹袄,头戴突厥绣着云纹和金线的小毡帽,看上去整个人显得有些跳脱可爱。
或许只是出来随便闲逛,其脸蛋之上只是略施粉黛。
然而,偏偏这般却更能凸显这小妞的底子之优秀。
与南方水乡女子的温润轻透的皮肤不同。
这位突厥公主的皮肤虽也是看上去极为的肤如凝脂,但更透着一股北地的清冷之感。
深秋阳光从侧面打在她的脸上,那细细的绒毛根根清晰可见。
长长的睫毛,湛蓝色的眼珠子,犹如北海一般,幽蓝深邃。
就这般盯着对方看了片刻,叶玄才回过神来。
靠的!
老子前世也算是阅片无数的人,什么样女人没见识过,竟然还会被这小妞给迷了心智,真他娘的不应该。
又是浅笑一声。
叶玄无视了哼哼唧唧有些想挑衅自己的库尔查。
“我大靖有句古话,叫做平时不念经,临时抱佛脚,意思就是平时不努力,却偏偏选在最后一刻拼命,根本就是毫无用处。叶某若是真如坊间所传乃是这天上文曲星下凡,自然明日的诗会不会又任何的差池。可若是叶某本就长安城第一废物,一无是处,哪怕是我现在一双眼睛盯在那些儒家经典之上,恐怕也无济于事,胭脂公主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呵呵,叶小侯爷果然非寻常人,字里行间便富含哲理,令人佩服!对了,本宫听说前几日在渭水河畔有贼人意图刺杀您,可否受伤?”
我靠!
你能再假一点吗?
当日渭水河畔,你没在场?
见叶玄皱眉。
阿史娜·胭脂急忙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