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实际上已经有了完整的歌曲,虽然有些歌需要一些时间回忆,但总比挖空了心思去构思去寻找灵感来的要快。
姜雪要明年二月份才能完全脱离她现在的公司,在这之前依然是公司旗下的艺人,在人家旗下一天,就得归人家管,否则天价的违约金是一方面,合同到期前,公司依然有的是办法制裁。
例如,栽赃嫁祸,然后以艺人影响公司形象,提前解除合约的同时,还要索取天价赔偿。
当然,这也是一把双刃剑,不惹恼了公司上层,一般都是到期后就解除合约,不会把艺人逼到走投无路,毕竟还有名人效应,一但人家反击,出于弱者有理的原则,公司也要承受及大的压力与舆论。甚至造成巨大损失。
如果利益高于损失的话,以上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一首可以成为经典的歌,值得公司做出极端决定的。
这种事情数不胜数,因为一首歌,公司与艺人不惜撕破脸的事情层出不穷。一首能够成为经典的歌,如果版权在手,试听要钱、就算每首歌底价只要一块钱,数千万下载量那就数千万的收入。再加上捧红一位歌手,背后的代言,通告,商演等等。
有的时候,一首好歌就是一棵摇钱树,君不见,多少歌星靠着一首歌能吃一辈子。
所以看似有些小题大作,但代入到背后巨大的经济利益,就需要姜雪时刻保持警惕,背后没有靠山的时候,李云给她写歌的事万不能让别人知道。
姜雪还不能等到彻底解约后再找李云写歌,李云能不能写出来是一方面,她解约后就要加入到江玉儿所在的公司,那个时候再有歌曲给她,还是会面临现在的局面,所以,只能利用这个空档期搞定一切。
那有人就说了,不加入公司不就好了?实际上,没有公司在背后支持,你一个艺人想红很难,就算红了,也会让资本把你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
这就是现状,四海皆准。
商量完姜雪的事,李云又把视线投向了温玉,与姜雪不同,如果说姜雪像是干净的出水芙蓉。那温玉就是祸国殃民的罂粟花。
是一个绝不能娶回家当妻子的人,不是温玉的作风有问题,而是她长得太诱人了,那个男人能忍受自己的妻子成天被别人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