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原本就饥肠辘辘,如今看着眼前的美味佳肴,哪里还能忍得住。
在魏武一声开吃之下,众人也不矜持,专心对付桌上的饭菜。
李寻欢提着一壶酒,自斟自饮,喝上三四杯,才会吃点菜。
对他来说,美酒的吸引力可比佳肴的吸引力大多了。
阿飞端着一碗米饭,细嚼慢咽,偶尔会夹一次菜。
林仙儿一双美眸犹如夜空中的星辰,紧紧盯着魏武。
她已经从最开始的迫于形势,不情不愿,到如今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做魏武的宠物了。
甘之如饴啊!
也许女人晚上都不愿意吃东西,此刻她对桌上的饭菜一点兴趣都没有。
满脑子都在想,晚上要怎么体现自己的价值。
心眉和四个僧人吃着香喷喷的米饭,还有可口的素菜,心中不由对魏武产生了亲近之感。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亘古不变的真理啊!
龙啸云等人不仅饥肠辘辘,而且渴得嗓子都快冒烟了,怎么可能睡得着。
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迟迟无法入睡。
他们感觉李寻欢就是个扫把星,跟他在一起,一定没好事。
不敢吃饭,不敢喝水,他们什么时候这么憋屈过。
可为了自己的小命,憋屈就憋屈一点吧。
迷迷糊糊之间,几人总算勉强睡了过去。
……
翌日。
旭日东升。
龙啸云几人休息了一夜,不仅没有神清气爽,精神充沛,反而精神萎靡,眼角还挂着大大的眼屎。
即便不开口,别人也能感觉出他们的疲惫。
而且还很狼狈。
像是一样操劳,被掏空了身体。
公孙摩云咬牙道:“我们一天两天不吃饭不喝水,还能撑下去。
如果七八天不吃不喝,就是铁人也得死啊!
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龙啸云沉声道:“我们不用撑七八天,五天之后就能赶到少室山。”
赵正义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轻声道:“无毒童子是来杀李寻欢的,又不是杀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