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血迹掩盖。
随后,他又跑回林晓晓身边,问道:“怎么样?现在还难受吗?”
林晓晓微微摇头:“好多了。”
听见这话,程暮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林晓晓毕竟还是一个丧尸。
血液,特别是人类的血液,对它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林晓晓刚才的反应,应该就是那两人的血,勾起了她身为丧尸内心最原始的欲望。
吃人的欲望。
太危险了!
程暮一边整理着行李,一边转头看向刘东平。
这要是林晓晓在刘东平面前露出本性,那程暮可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整理好行李以后,程暮宣布继续开路。
泰乐还是由刘东平背着,程暮则拉着傻驴子和林晓晓走在后面。
当路过“案发现场”的时候,程暮有种很奇妙的感觉。
不久之前,这里刚刚发生过命案。
不久之前,这里还躺着两具尸体。
然而现在,一切的痕迹都已消失。
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丧尸末日,人命如草菅呀。
程暮心中感叹着,看向了一切的源头,黄粮。
此时,这条傻狗已经完全没有了一开始的欢脱模样。
它就像是犯了错被家长混合双打之后的顽皮孩子一般,紧紧跟在程暮身边,满眼的委屈。
气氛似乎有些压抑。
程暮不喜欢这样的压抑。
他清了清嗓子,道:“想不想听我唱歌?”
刘东平点点头:“好呀。”
林晓晓道:“都依公子。”
刘泰乐:“嘎嘎呀!”
傻驴子:“嗯呐。”
黄粮:“汪汪。”
当身边的所有生物都发表完意见之后,程暮唱道: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
“喋喋不休,时不我予的哀愁。”
“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
刘东平用力摆手:“算了吧,算了吧,”
林晓晓外露的嘴唇满是尴尬:“确实有些不太合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