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第一个杀的人就是药师和尚!”
“药师和尚在养的是何物?”
李灵道:“蜚兽心头血虽是好物,但却不能多喝,我曾让一人喝下三颗蜚兽心头血,那人的结局是全身血管爆裂而亡。药师如今在养的,是一只比蜚兽更凶,更强大的异兽活尸,若是养成了,什么武林十杰,什么来俊臣,在本王面前,不过蝼蚁一般!”
说着,李灵低下头,看着林卿:“所以,药师和尚要什么,林卿你就给他什么,五十人不够!本王要在这乱世之中,建立一支血军!本王杀了妖后,还要横扫天下,要重回东都,要……天下归李!”
……
升州城外,程暮看着懵圈中带着紧张神色的公羊子时。
此时,张德帅距离他还有不到两百步。
而上百只活尸,跟在张德帅二十步后。
它们蹒跚着、嘶吼着一步步的前进。
活尸大多身体干瘦,看样子便知道肌无力。
但上百只活尸慢慢走来形成的压迫感,是足以让常人吓破胆的。
就比如被程暮踩在脚下的宴海帮弟子。
他的伤仅仅只是肩膀骨折,比起被程暮用枪搅断手臂,被黑马踩断脊椎,以及被亮银枪挑起来的兄弟,好上太多。
当他看见那些距离越来越近的活尸后,他的脸色煞白,嘴唇抖得像是寒冬腊月赤身站在雪地中一般。
“放我走……放我走……”
程暮垂下头。
此时,他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走?去哪儿?你是害怕活尸吗?哦,对了,你只是肩头被我打伤了,两条腿还是好的,现在我要是放了你,你自己跑也能逃出活尸的追赶,对吧?可是……”
程暮抬起头。
他盯着不远处的公羊子时,道:“今天,不把话说清楚,谁都别想离开这儿!”
“你不怕我杀了她?你不怕我杀了她!”
面对越来越近的活尸,公羊子时也变得越发疯狂。
他手中大刀的刀刃已经划破了那名燕子楼姑娘的脖子。
虽见了血,但是不深,现在不会致命。
对活尸的恐惧,已经让他快要忘记鲁王的任务。
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