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我们大哥,我们要给大哥报仇!
于平安看向老鬼,意识到老鬼是团队中的白纸扇,黄毛那一局也是他安排的,他没有直接动手,而是跟踪,借他人之手。
这说明了三点。
第一,疯子不想跟于平安直接起冲突,起码……不想闹的你死我活。
第二,忌惮于平安背后的势力。
第三,这个老鬼本身就是阴险狡诈的人,习惯了借别人的手办事儿,不喜欢弄脏自己的手。
不管哪一点,都说明他是个谨慎的人。
而他能代表疯子开口,且疯子没有表现出不满,说明他在团队中起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地位仅次于疯子。
比起冲动的人,于平安更喜欢聪明和谨慎的人。
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不费劲。
他提醒道:“老黑已经死了,他是你的前任大哥了。”
暗示他,过去的事儿已经过去了,与其揪着不放,不如寻找新的机会。
呵!
鬼哥冷笑一声儿,眼神讽刺。
没有在老黑的问题上继续纠缠,而是对于平安问道:“你要谈什么交易?”
“我想打听一个人。”
于平安将目光落在疯子身上:“一个曾经游走在奉天的袍哥。”
鬼哥没说话,而是看向疯子,疯子与袍哥打交道比较多,疯子还曾想去当袍哥,因为实力不足,才来开场子的。
疯子皮笑肉不笑,眯着小眼睛,阴恻恻的问。
“你拿什么交易?”
“钱。”于平安道:“你帮我指认一个人,我出50万。”
无论任何时候,面对任何人,钱都是最好的流通工具。
50万不低,但也不多。
当然,于平安的要求也不高,只是让疯子指认一个人,几秒钟的事儿,几秒钟赚50万,不少了。
啧!
疯子笑了,鄙夷的看着于平安:“当我是要饭的?”
“一个小忙而已,只需要借用你一分钟时间。”于平安态度不冷不热的:“人与人的相处非常简单,一次简单的合作,就可以从陌生人成为朋友。”
“俗话说的好,朋友多了路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