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伙人是搞传销的!”
现场找到的物证,也证实了邻居的说法,警方找到13本存折,5张手机卡,十多个结婚证,一大堆身份证和暂住证,以及大量的传销资料和笔记。
警方很快通过现场的身份证信息,找到了传销组织里的几个人,通过他们的辨认,很快就确定了所有死者的身份,六个人都是这个传销组织里的骨干成员。
紧接着一个外号叫鹏鹏的小伙,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殷宝刚团队里,有个叫陈旭明的人,案发之后突然消失了,这人的业绩很好,没有理由走掉。
通过这条线索,警方很快就掌握了陈旭明的信息,随后就去了陈旭明的出租房,在房子里找到了棉被留下的纤维,和包裹尸体的棉被完全吻合。
另外通过对出租房里的脚印和烟头比对,和案发现场的也完全一致,由此可以判断,陈旭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根据这里的房东反馈,租住在这里的一共有三个人,另外两个人,一个叫张广顺,一个叫高敏翔,三个人都是辽宁人。
专案组找到了三个人的照片,发出了协查通报,向各地征集线索。
警方又从陈旭明的一个下线口中了解到,1月16号那天下午,本来是新人分享会,陈旭明却临时取消了,张广顺说了当时说了一句,他们要去看车票。
警方这边立刻派人,去火车站和汽车站查票,由于当时购票并不是实名制,所以只能通过售票大厅的监控,排查三个人的踪迹。
根据监控里三个人出现的时间,警方查询到他们在1月17号早晨,买了三张最早开往南宁的汽车票。
2004年1月28号,专案组赶到南宁汽车站进行追踪,同时广西公安厅联系了辽宁警方,请求协助调查。
根据南宁汽车站里的监控显示,三个人下车之后,直接奔着市区去了。
随后专案组又去了南宁火车站,但并没有在监控信息里发现三个人的身影。
但是在南宁警方的协助排查下,最终在一个小旅馆里发现了三个人当晚入住的信息。
警方马上又去各个车站查询第二天的监控信息,最终通过细致比对,发现陈旭明在汽车站买了一张去湖南永州的车票,而张广顺和高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