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场景,红了眼眶。
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其实,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只要一想到母亲若是没被救下来,就这么被人污了清白,吊死在屋中,他就觉得自己会发疯发狂。
陆桑榆六岁进陆家,母亲那时候也才十七岁。
六岁之前,他过得动荡无依。亲生父母是流民,一路走一路生。一路生,一路扔。
一家子走到哪,散了几个卖了几个都数不清。
陆桑榆就是在一场大雨中,跟家人走散。他一边哭一边在街上找人,因他全身脏污,所有人都绕着他走。
唯有那个女子给了他一块糕点。
他小小年纪便是知道,只有跟着她才能活下去。
他天天猫在她家的墙根下,等她出来递点热水,递点吃食。
后来她问他,“你愿意做我儿子吗?”
他二话不说,便是磕头。
生存,让他懂得趋利避害,让他懂得见人说人话,见鬼要说鬼话。
原本他是一个心思并不干净的孩童,是那个女子用她干净的手,温柔抚去了他脸上的脏污,同时也拂去了他心上的阴暗。
他因她变得干净。
他之前努力读书的唯一目标,就是要成为人上人。
他要挣很多很多银子。
他有了银子,就要住很大很大的房子,要吃很贵很贵的食物。
他要学大户人家三妻四妾,富贵满身。
是母亲让他懂得,这个世界,还有比吃喝更重要的事。
人之所以为人,是应该跟畜生有所区别的。
人应该有心,还应该有价值。
今日的陆桑榆,高中榜眼。
他有了心,还有了价值。
他将为这个国家,奉献他的一生。
在为这个国家奉献一生之前,他想要先清理门户。
册子上已经记录得这么清楚了,他如果还不知道怎么做,那他就不配为官。
册子的最后有一段话,是这么写的:
“有一个人曾说过,任何时候,都要先保护好自己。我要的不是两败俱伤,更不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我要的,是单方面灭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