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弹幕自嗨的时候,李杭回忆起几年前的那场官司。
丁乐和的母亲姜月英,就是李杭曾经代理过的离婚案的当事人。
那个离婚案件本身倒是没什么特别的。
就是男方婚内出轨,和小三生了个儿子。
私生子都五岁了,女方才发现,一气之下把男方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虽然这件事足够狗血。
但是作为一名离婚律师,实在是看够了这样的桥段。
看多了也就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了。
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李杭可能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而他之所以现在还能回忆起来。
是因为是丁乐和的父亲令李杭印象深刻。
他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给自己的婚内出轨找原因时。
竟然用自己的儿子的性取向当挡箭牌。
“……法官,原告姜月英是给我生了一个儿子,这没错。但是她生的儿子是gay啊!”
“法官,你知道gay是什么意思不?就是我儿子他喜欢男的!孩子刚出生的时候我忙工作,忙着给家里挣钱,孩子的教育都是姜月英在负责。”
“现在她把孩子培养成了一个喜欢男人的怪胎……男人又不能生孩子,这还怎么给我们老丁家传宗接代啊!”
“……我们老丁家就剩我一个独苗,法官您看我都这个岁数了,原告姜月英又一直怀不上,我要是不赶紧再要一个儿子,我们老丁家可就要绝后了啊!”
“我经常梦到我太爷给我托梦,我也压力很大啊,要是不要个正常的儿子,我死后哪有脸去见我的列祖列宗?!……”
……
总之,丁乐和的父亲,一番话把他妻子和儿子贬低了个遍。
还在法庭山宣扬封建迷信。
自己倒成了最无辜的人。
好像他出轨都是被迫的,有人把刀架他脖子上逼他出轨似的。
气得李杭当场增加了一条诉讼请求。
就想让这男的走出法庭的时候,连条苦茶子都不许剩。
好在法官也是个通情达理的,没有被丁乐和父亲的这番“延续香火”论给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