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狗娘养的东西,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造反,做乱臣贼子!”
高凉郡,高州城内,白不易手提三尺宝剑,一剑杀掉了来犯的叛军。
“当务之急,是尽快带着学生们逃离高州!”元大真也是浑身是血,“李司马带着六扇门的人在那边抵抗,在不逃就来不及了!”
“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跑什么跑!”白不易道:“我们来这边是做什么的?
是宣传新学,新学的核心是什么?
是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现在乱臣贼子就在眼前,你叫我逃走?
那我们还宣传什么新学,开什么太平,还不如回南河老家,娶一窝老婆,生一窝孩子。
要跑,你带着学生跑!”
“狗日的老白,老子是那种贪生怕死的人吗?”元大真抓住白不易的衣服,双目通红,“老子真要怕,就不来岭南支教了。”
说着,他看着所有学生,近乎于吼的道:“我问你们,怕不怕?”
“不怕!”
他们高声应道。
“好,不愧是我新学的弟子,要是有人害怕,现在就走,我绝不怪他。
若是不怕,就随我们狠狠的杀。
让世人看看,我等新学子弟的骨气和担当!”
“杀!”
这些学生,都是热血的年轻人。
有些,是富家子弟,可更多的,是平民的孩子。
他们都被新学折服,愿为新学的护道者。
他们不只是高谈阔论的文弱书生。
他们,上马可杀敌,护国。
下马,能弯腰种地,和百姓打成一片。
他们是实用主义者,更是实践派的先驱。
次吟!
他们纷纷拔出了随身的武器。
白不易站在台阶之上,看着下方众人,身子抑制不住的震颤起来,“新学,从来就不是高谈阔论。
新学,是遇到问题去实践的动力。
新学,是碰到强敌时,手中的剑。
现在,我们要用剑,去打退这些叛逆。
秦师有言,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山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