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诚只能说霍翰文真是把身家都拼上了,霍家有钱是不错,不过霍家有钱不是霍翰文的,作为霍家的一员,他能掌控的钱很有限,除了每个月的零花之外,也就那五千万创业基金,而且还都砸在了淮南的服装厂。
现在这合同里包含的内容,你把霍翰文砸碎了,骨头渣里的血都碾出来,也未必能办的到,可人家偏偏还要把这些写进合同里,这太仗义了。
顾诚连呼使不得,有些条款主动要求算了,就比如唱片销售的百分之九十,都归杨柳所有。
这条简直就是夸张,唱片销售的百分之九十是什么概念?这特娘的可没写是纯利润的百分之九十,而是销售的百分之九十,这合理么?这不合理!而且是非常不合理。
这意味着霍翰文家里的娱乐公司,每给杨柳发一张新唱片,杨柳拿走百分之九十后,不光卖唱片的利润,霍翰文自己还得搭不少进去,完全是赔本……也只能赚个吆喝了。
正常情况下,新人歌手唱片的分红比例是多少?
5到10左右,注意,这里说的分红,那是纯利润,扣掉各种宣传和制作的费用之后,拿到的利润,而不是销售额。
一个知名歌手则能分到10到20左右,一样是纯利润,而一个明星歌手,一般分红是在20到30!
这种明星歌手,指的就是校长,学友哥这种,当然还有另外一种非常夸张的比例,歌手能拿到50到70,这种是独立歌手,自主发行。
但这种独立歌手,眼下根本就不存在,那是要等到网络时代来到后,通过数字平台进行发行,平台收取一部分的利润,剩下的都是歌手自己的。
也就是说眼下这个年代,哪怕你很强,很有名,拿走百分之三十的纯利润也就到头了,霍翰文这许个百分之九十是什么意思!?
想到这里,顾诚不明觉厉,好小子,哥们拿你当朋友,你惦记大嫂是吧!?这是准备把家当拿出来当聘礼!?
麦希自己也懵了,这是跟杨柳扯淡的时候写上去的,当然不可能当真,自己想的是用阴阳合同替换下来,也就是做一份假合同,骗杨柳签字,实际上内容条款限制极高。
比如说你能拿走多少份额,但你必须达成什么样什么样的条件,这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