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整治吃空饷专项行动,燚城县总结出了很多宝贵的经验。
关于吃空饷,那么几种现象:
一是“旷工饷”:一些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这种是最粗暴的,不请假,无理由,就是不上班,干拿工资。往往都是一些狠人恶人,让群众敢怒不敢言,让领导都惧怕。
二是“病假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这种人最典型的特点是,往往因为一点小病,在不影响工作能力的情况下,长期请假。其实,疾病只是一个借口而已,为吃空饷披上一个正当的外衣。本质上是损公肥私,利益勾连。
三是“多头饷”:未经批准,擅自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甚至多份工资,甚至违规办企业。在教育系统,查出多名教师在编不在职,拿着工资,却在干自己的事,有开店的,卖保险的,甚至开办教辅机构,本质上是当老板。
四是“违纪违法犯罪饷”:一些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的人,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甚至一些犯罪服刑的公职人员,按规定应该双开,但单位对此不管不顾,不上报、不处理,束之高阁,依然向其支付足额工资,坊间戏称“带薪坐牢”。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五是“冒名饷”:一些本不属于体制内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工资。这些人往往是“官二代”,只拿钱不上班,甚至有未成年。柳青镇工商所所长魏来,违规给正在上高中的儿子办理招工,既领着工资,又计算着工作年限和工龄。
魏来跟督导组坦白,他儿子学习不好,想着高中毕业后就参加工作,早工作两年能早提干,退休了工资能更高。
对此,他还觉得没什么问题,甚至挺委屈的。
“我们那一代不都是这样搞的吗?初中毕业就待业,等着国家安排工作,我儿子都高中毕业了,参加工作不是很正常吗?”
梁江涛看着这个报上来的案例,哭笑不得。
这个所长,真是糊涂!
做出这样荒谬的事,就不足为怪了。
他这件事性质严重,最终受到了双开的处理。
六是“死人饷”: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