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蝶率先开口“赤爷!虽然鑫月饭店很厉害,但就凭您这嗓子,咱们在哪还吃不上一口饭?为什么非要来这唱戏?”
红莺笑了笑,伸手拍了下红蝶的脑袋“别瞎说,来这自然是有来这的道理,你搭好你的戏就行了。”
“另外,记住了,在这里,你叫红蝶,千万别给我忘了。”
红蝶委屈的摸摸自己的脑袋“是,知道了,爷!”
第二天中午,经过鑫月饭店这几天的宣传,还有之前食客的吹捧,使得现在的鑫月饭店,简直人满为患,就连二楼的包厢都坐满了人。
都想听听这红莺的嗓子,是不是真的有宣传的这么好。
“我跟你们说,上次我有幸听到了这红莺的嗓子,那叫一个绝,后来一打听才知道,这红莺可是九门红家的少主。”
“九门红家的少主?那这次算是来着了,当年二爷的嗓子就是一绝,想来这红莺的嗓子绝对差不了。”
“是啊,可惜了,红家现在没落了,堂堂红家继承人都的靠唱戏才能维持生计,真是可叹啊。”
“对了,这红莺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他在这鑫月饭店里,只能化妆见人,咱们是见不到其真容了,据说生的也是十分的俊朗。”
“这很正常,虽说人家红家落寞,但是人家毕竟也是一个家族的继承人,难道不要脸面了吗?反正,咱们也是来听戏的,又不是来认人的,管他怎么见人,只要嗓子好就行呗。”
“这位兄弟说的对,确实是这么个事,咱们都是奔着这红莺的嗓子来的,至于样貌怎样压根不重要。”
就在食客讨论的时候,红莺和红蝶上了台,红蝶的动作虽然差点意思,但是嗓子还是不错的,基本功也扎实。
因为红蝶经常跟红莺搭戏,所以很了解红莺的动作,跟红莺配合的效果也很不错。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有些内行的人看着红蝶的动作,不由得暗自摇头,跟红莺比,确实是还差点火候。
不过,怎么说呢?有红莺在,这些小瑕疵完全被红莺给遮盖了过去,总体的效果还是很好,至少比自己家的徒弟还是要强上不少。
就这样,一曲终了,二人纷纷下台,进了后台之后,还不等二人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