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在椅子上?”
格雷格听此一愣,摊手很是无辜:
“但是我被关在这里!”
“所以这根本不可能是我干的,对吗?”
汉克警长双目牢牢盯着格雷格:
“可是问题在于,就算不是你亲手杀的人,但你也存在了煽动别人施行暴力的可能。”
“因为你承认发布了那段暴露他身份的视频。”
“我可以以胁从谋杀罪起诉你。”
可是格雷格却理直气壮地辩驳道:
“那我就引用第五修正案!”
小知识:
美利坚权利法案第五修正案里有一条:“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
这一条的意思大致是:“如果是你逼我说出的证据,那这就不能作为证据。”
相对而言,
更为人所知的,是警察逮捕罪犯时候的那一句: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这一句话就是十分有名的“米兰达警告”。
米兰达警告大致是:“我先警告你,你有权利选择不说,但不管是不是我逼你的,你说出来的就能作为证据。”
必先告知其权利,才进行取证。
如果没有告知权利,那么取证就不成立。
汉克警长听到格雷格这话,就下意识转头看向李森。
李森毫无表情地看着格雷格:
“所以你要跟我玩文字游戏?”
“那我觉得我们需要好好谈一谈了。”
好好谈一谈?
这显然不是什么好话。
面对一拳放倒他的李森,格雷格是很怂的。
他根本不敢和李森直视,只是对着汉克警长反而很愤愤不平委屈叫道:
“那我要怎么办?”
汉克警长看着格雷格满脸严肃:
“很好。”
“现在听我说。”
“你很有可能被扔进牢里关个两三年。”
“或者,我不起诉你。”
“而你需要最后再拍一个追踪变态的视频。”
“只不过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