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穿书七零:气死原着狗作者 > 62-我去赊账(1/3)
    霍思甜在风华上了将近两年的课。

    她刚上了半年的课时,想去台上唱歌。

    但是方莫平不允许,因为她按年龄算还不到十五周岁。

    等上课满一年,方莫平还是不允许,压着她继续上课。

    有一说一,方莫平在霍思甜身上花了重金,请来的培训老师要价都很高。

    直等到她满十六周岁,方莫平才安排她上台。在她登台之前,方莫平跟她签了长达十年的合同。

    合同内容非常苛刻,几乎是把她当成了赚钱机器。

    当然,如果能赚到钱,她也能分到很多。

    如果她不愿意干了,只要不去别的地方从事艺术类工作,她随时可以走人。

    而此时,经过两年的培训班,霍思甜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第一次登台,满堂喝彩。

    方莫平给霍思甜取了个花名,百合,他还让人传出去,百合是玉兰的远房表妹。

    风华里很多人还记得当年玉兰的风姿,可惜她已经消失很多年。

    一些老客人看到百合后惊叹,跟她表姐一样,真漂亮啊。

    而且,声音好听,那一双眼睛更是美的醉人。

    霍思甜很快在风华打响了名气。

    没过多久,霍思甜有了第一首属于自己的歌曲,姣好的长相、好听的嗓音,让她一炮走红。

    紧接着,第二首、第三首……

    两年后,她有了属于自己的专辑,成了很有名气的歌星。除了唱歌,她还接各种代言。

    霍思甜工作很努力,只要有机会她就上,不怕辛苦不怕累。

    跟陈志泽那种咸鱼比起来,她就是个卷王。

    除了唱歌,她还想参演电影。

    她是非科班出身,刚开始就算方莫平推荐,人家导演也不会轻易给她好角色。

    等她在音乐节小有名气,她终于能接到好角色了。

    方莫平果然没看错她,这是个全才。

    刚开始演个女二,她凭借一个悲情角色,成功让观众记住了她,而且大家都知道她是两栖明星。

    二十岁那年,霍思甜第一次演女一号,为了演好武打戏,她摔了很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