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而已,可不会在乎。”
老板心思活络,顺口说了句:“大姐,这小伙子肯定不是你儿子,不然你早就心疼了。这是你家女婿吧,来给丈母娘家干活了,怪勤快的。”
胡慧芬淡淡道:“还不算是女婿,要看他的诚意。”
老板懂了,给了霍远琛一个鼓励的眼神:“好好干。”
温黎等了半个小时,就看到两人回来了。霍远琛那件浅卡其色的风衣已经看不清楚本来的颜色了,他一只手扶着肩膀上扛着的半扇猪,另一只手里提了两条鱼和一只白条鸡。
和他那张脸放在一起,怎么看怎么违和。
温黎不仅扶额。这画面,要是让霍远琛的学生们看到,肯定要心疼他们的霍教授了。
既然要去大伯父家,她待在酒店里也不像话,干脆穿了外套,下楼去迎接霍远琛。
“我帮你提鸡和鱼吧。”温黎伸手要去接。
霍远琛没给她,而是看向胡慧芬。
胡慧芬没什么表情地说了声:“哪里就能累到这么个大男人。”
霍远琛便拒绝了温黎的殷勤:“没有多重,我来拿就好。你今天这身挺好看的,别把你衣服弄脏了。”
温黎又看了看他手里的鸡鱼和猪肉,实在不忍直视,偏过头假装没看见。
到了大伯家,大伯和大伯母也吓了一跳,看着胡慧芬说:“你怎么让人家拿这些?衣服都弄脏了。”
胡慧芬道:“菜市场送货的小伙子不也是这么扛着给送货的,都是小伙子,怎么别人做的了,他就做不了?他就那么金贵?”
霍远琛忙说:“我能做。我也学校里,也帮忙搬书搬实验器材的,没什么干不了的。”
他说着,把手里的东西都放到厨房。风衣上染得全是猪血,是不能再穿了。
温黎去找温妮,问有没有童浩的衣服,让霍远琛换一下。
他穿在里面的衬衫也沾了猪血湿透了,贴在身上不舒服。
温妮点头:“有是有,就是童浩的衣服都是随便买的,便宜得很,怕他穿不习惯。”
“没什么习不习惯的。拿一件给他换上吧。”
温妮就找了件卫衣出来。
霍远琛比童浩高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