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在女工体系中却是一位领军人物和先驱之一。
关于在帝国企业圈子里引起轩然大波的东辽吉平食品公司事件,徐州虎还是略知一二的。当时,徐州虎就曾向他岳父进言,建议他通过打官司来解决这件事。毕竟,各种类型的案件都需要有一个开创性的、具有象征意义的案例,而这个案子恰好可以成为企业系统中企业类案件的标志性案件。如此一来,不仅可以推动帝国司法系统的建设,他岳父作为提出建议的人之一,必然也会从中受益。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方面肯定会给予很多帮助。然而,岳父大人却委婉地拒绝了我的提议。在当今这个时代,帝国各部门之间的矛盾,能私下解决就尽量私下解决,搞得人尽皆知并不是一件好事,更别提对簿公堂了。无论是从表面上看,还是从潜规则的角度考虑,这样做都没有什么好处。
可如今,东辽那边已经决定要通过打官司来处理这件事情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企管部恐怕是要吃大亏了。
徐州虎对助理员开口说道:"和主管说一下,我申请特殊回避制度。我岳丈他是帝国企管部高管。按照律政工作原则,我应该回避这件受理事宜。"
律政服务中心主管确认徐州虎因按特殊回避制度回避,回避东辽衙署和帝国企管部的官司律政服务中心另派他人进行相关受益工作。
在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不久东辽衙署和帝国企管部就东辽吉平县食品公司事件展开了一场备受瞩目的官事受理。这不仅是帝国首次民政类官事,更是引起了帝国政法院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为了确保公正、公平,他们还特意申请了一批名额,允许各界人士旁听此案的审理。
帝国企管部的律政服务者义正言辞地指出:“《大宋帝国宪法行政职权法》明确强调,大宋帝国企业资产统管部的主要职责在于宏观把控帝国经济,并积极开展反垄断工作。吉平食品公司作为帝国食品领域的先锋单位,其发展态势迅猛,具备垄断市场的潜在可能。根据帝国企管部的相关职权,我们有权对其进行收购及并购管理,以防止市场混乱和垄断现象的发生。”
然而,东辽衙署的律政工作人员却毫不示弱地回应道:“诚然,根据《大宋帝国宪法行政职权法》的明文规定,帝国企管部确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