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玫瑰法则 > 第92章 代孕案(3)(2/3)
,对众人鞠了一躬,“辛苦你们了,那我先回去照顾思思了。”

    孙晴的助理送她出去坐电梯。

    门关上,孙晴叹气道:“所有事情都赶巧了。就那么巧,分手了,就把相爱的证据都抹掉。真的很难不让人怀疑她和原告从一开始就是雇佣关系。”

    宁稚说:“不会吧?章女士是美术老师耶,培养一个艺术生要花很多钱的,她家境应该不错,不至于要去给人代孕挣钱吧?”

    孙晴说:“代孕行业里,出租子宫的,很多就是女大学生或者刚毕业的女孩子。”

    “但我觉得她不像,怎么看都不像……”

    “宁稚!法律看证据,不看直觉!”

    这是孙晴的案子,章若宁一点有利的证据都提不出,她本就焦虑,眼下宁稚还要跟她抬杠,她难免冒火。

    萧让看来一眼:“好了,都别吵了。”

    俩人都不敢再吭声。

    萧让起身:“这个案子必赢。即便章若宁无法提供任何能证明她与原告为恋人关系的证据,这个案子都必赢。”

    宁稚张了张嘴:“啊?您为什么这么有信心?”

    明明情势不妙。

    萧让:“第一,思思出生证明的母亲一栏,是章若宁的名字,这是法律承认的母女关系,是她最有力的证据。”

    “第二,在我国,代孕非法。在此大原则下,法庭不可能判决原告获得抚养权,即便她能证明自己雇佣被告、自己是思思的生物学母亲,都赢不了。她那些所谓的雇佣和代孕的证据,不仅不能为她赢得思思的抚养权,还能证明她做了非法的事。”

    宁稚听明白了,鼓掌:“太棒了!国内第一起代孕抚养权纠纷案是金诚赢的!真的太好了!”

    她看着萧让,满眼都是崇拜的星星。

    孙晴:“原告简直丢了夫人又折兵。忍着腹水的风险做促排、那么粗的针管插进卵巢取卵,期间还支付七八十万的费用,到头来却什么都没有。她错就错在找同性女友代孕,如果找的陌生人代孕,就没有这些屁事。”

    萧让原本要走,听到这番话,又转身,严肃地看着孙晴。

    “原告自己有子宫,她想要孩子,大可自己生,那样谁都抢不走,也无须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