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玫瑰法则 > 第93章 代孕案(4)(2/3)
姐一起照顾她们的女儿思思。”

    孙晴:“你在原告家中住了多久?”

    证人:“一年半。”

    孙晴:“在你眼中,原告与被告,是不是恋人关系?”

    证人:“是的。沈总跟章小姐同睡一个房间。”

    李霄:“反对!并不是同睡一个房间就是恋人关系!当时由于孩子尚在哺乳期,夜里要吃母乳,孩子就与被告一起睡觉,我的当事人白天工作忙碌,晚上想多点时间跟孩子在一起,所以才跟孩子、被告一起居住一个房间。”

    法官蹙着眉,看向孙晴:“被告代理人,请继续。”

    孙晴继续询问证人:“证人,你为什么会觉得原告与被告是恋人关系?”

    证人尴尬道:“她们房间外面的阳台是通书房的,我有时候晚上出去晒思思的衣服,能从阳台听到她们做爱的声音……”

    李霄:“反对!”

    法官扫了他一眼:“反对无效,证人请继续。”

    证人:“我在她们家住了一年半,她们俩的相处,就跟正常的夫妻一样。思思一岁半的时候,沈总交往了新女朋友被章小姐发现,章小姐才跟她分手的。如果不是恋人,又怎么要分手呢。”

    李霄:“反对!”

    法官:“反对无效!”

    旁听的宁稚只觉得李霄可笑。

    所有反对的理由都漏洞百出,极其搞笑。

    法官明显不想理他,也不想给他难堪,但他还是很没眼力见地一直反对。

    孙晴:“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

    法官:“原告代理人,是否还有问题要询问证人?”

    李霄看着证人:“证人,你是什么原因才辞去育儿嫂一职?”

    证人脸一红,低下头,没说话。

    李霄:“审判长,我方申请提交新证据。”

    法官:“同意。”

    李霄提交了一份微信聊天记录和监控片段。

    “证人在我当事人家中担任育儿嫂一职时,多次盗窃,被我当事人发现后给予辞退处分。她今日的作证,是出于对我当事人的报复!”

    证人急道:“偷东西是我的错,但她们真的是恋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