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玫瑰法则 > 第143章 卖人情(3/3)


    宁稚咽了咽嗓子,问:“你要怎么拿到?”

    她顺着李霄的话题接话了,被动了。

    李霄笑,食指戳着桌面:“你不用管我怎么拿到。你这个案子,难点不在于开庭后,而在于立案。只要案子一立,要查赵学峰的资产,还不容易吗?底裤我都能给他扒下来查查里头藏着什么。”

    宁稚有点心动了。

    她怎么就忘了,野路子派的律师里,还有个风格大胆、跟疯狗一样咬住了就不会放手的李霄?

    “你要多少服务费?”

    李霄伸出一根手指。

    宁稚试探:“一千万?”

    刘天海说,赵学峰离婚时,有五千万左右的资产了,假设林淑婉能分到两千五百万,那么一千万给李霄,服务费是40!

    虽然规定风险代理的费率不能超过30,但私底下的事情,谁又知道呢。

    付了李霄一千万,还能剩一千五百万,也够她和林淑婉在北京扎根了。

    宁稚就快答应了,不想,李霄大笑道:“一块钱!”

    宁稚大骇:“一块钱?那你图什么?”

    李霄唇角牵起一抹嘲讽的弧度:“当然是想让萧让和金诚身败名裂啊。”

    宁稚蹙眉:“什么意思?”

    李霄敛笑,正色道:“代理费一块钱,但我有一个要求——你得连萧让和金诚一起起诉。”

    “不行!”宁稚本能地拒绝。

    李霄挑眉:“起诉萧让和金诚,对你没坏处。你又能得到一笔巨额的赔偿不是?为什么不行呢?”

    宁稚这才明白过来。

    他不是好心帮自己,也不是图代理费,他是为了扳倒萧让和金诚。

    他在法庭上,常年被萧让按在地上摩擦;而他所在的律所金胜所,从名字看,就知道是碰瓷金诚的,专门挑拨那些在金诚手里输了官司的当事人起诉金诚。

    比如萧让之前被饶女士起诉。

    想到这些,宁稚恶心得要命,站起身:“不用了,谢谢。”

    她疾步离开餐厅,李霄跟进电梯。

    “行吧,你不用起诉萧让和金诚了。我就卖你一个人情,一块钱帮你打官司。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