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林恬和她的同学愿意出庭作证,证明当晚9点46分到10点27分,她们通过电话,但这还不足以令合议庭相信邹卫勤当时不在案发现场。且因为林恬有作伪证的前科,二审再让她出庭作证,合议庭能不能相信她的证词,也是个问题。”
程儒言看着手中宁稚整理的辩护策略,说:“这个案子,其实一开始没那么复杂,坏就坏在邹卫勤自己承认十点的时候离开了二十分钟,林恬也跟着翻供。”
“是。所以要改变一审死刑的结果,就不能把希望放在证人证词上。必须发现新证据。”
程儒言手中的辩护策略翻过一页,抬眸看向宁稚:“需不需要我和你去一趟香州检察院?”
宁稚不置可否:“您能去,当然更好了。”
不说程儒言名气大,就说他身为从业超过十年的老律师,熟悉国内外各项司法程序,有他一起去检察院,肯定更方便。
程儒言落眸看回辩护策略:“你希望申请调查陈佳宇的医疗记录和处方单,得先说明这个调查的必要性,比方说他的病,跟章育成的死,存在联系。”
宁稚说:“305室为研究生办公室,邹卫勤在案发当晚曾去过305室,在章育成的马克杯上留下了指纹,检方认为从垃圾桶搜到的那张包过镇定药粉的纸张是邹卫勤丢的,是邹卫勤往章育成的水杯投入镇定药粉。”
程儒言扶了扶眼镜,犀利地看着宁稚:“是,逻辑上没问题。邹卫勤确实在当晚去过305室,章育成的杯子也确实有邹的指纹,而动机也很明确——邹卫勤不满章育成阻挠他与林恬的恋情,且在校园论坛造谣破坏他的名声。邹卫勤有动机、去过案发现场,且在凶器上留下了指纹。”
宁稚问:“如果305室的另一个人,也有同样的杀人动机呢?甚至,他比邹卫勤更容易接触到章育成的物品。”
“谁?”
“陈佳宇。”
程儒言挑眉:“他有什么动机杀章育成?”
“陈佳宇和章育成一个导师,他向邹卫勤吐槽过——导师偏爱章育成,把留校名额给了章育成。这是否是出于长期的嫉妒,所以才对章育成痛下杀手?”
“邹卫勤的杀人动机有证据支持,感情纠纷、论坛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