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自己。”
证人:“我是房山区xx派出所警员,警号为xxxxxxxx,我在2024年6月2日凌晨3点10分左右抵达房山区xxx院,逮捕了本案的被告人许小屏。”
公诉人:“你进入案发现场后,看到了什么?”
证人:“我看到本案被告人许小屏,跨坐在被害人马远车身上,手中拿着菜刀。”
公诉人:“被害人当时是什么状况?”
证人:“被害人当时躺在床上,身上只穿一条内裤,双眼紧闭,脑袋歪向一边,已无生命迹象。”
公诉人看向合议庭:“审判长,我方没有问题了。”
审判长看向辩护席:“辩护人,有没有问题要询问证人?”
宁稚咽了咽嗓子,把话筒拉到身前:“审判长,我方没有问题。”
审判长:“证人退庭。”
公诉人:“审判长,我方申请传唤下一位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同意。”
下一位证人在证人席入座,是本案的主办法医。
公诉人:“证人,请你告诉法庭,本案的被害人是怎么死亡的?”
证人:“被害人的死因为颈动脉被利器切断,导致大出血,最后死亡。”
公诉人:“能从被害人颈动脉的伤口推测被害人是在什么情况下被杀死的吗比如说,双方肢体冲突中被误划到颈动脉,或者被菜刀直接砍中?”
证人:“被害人颈动脉上的伤口平整,受力均匀,更符合被凶器垂直砍中的情况。且受害人死亡时,身上没有挣扎的痕迹,推测为熟睡中被杀害。”
公诉人:“由此可见,被告人一开始就向警方提供了虚假的口供,故意隐瞒自己谋杀熟睡中的丈夫,试图以误杀来逃避惩罚。案发当晚12点多,被害人早已停止了对被告人的家暴,被告人在经过两个小时的谋划后,谋杀了被害人!”
审判长:“辩护人,还有没有问题?”
宁稚:“回审判长,我方申请传唤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同意。”
马远车在废品回收站的同事在证人席入座。
宁稚:“证人,请你介绍一下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