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玫瑰法则 > 第203章 家庭主妇离婚案(3)(2/3)
   宁稚跟着前台一路往里头走。

    一进去,就是一个大的集体办公室,有五六排的工位,总的约莫有三四十号人,每个人看上去都很忙碌,有的在打电话,有的在敲击键盘;案头一堆一堆的文件,身后的柜子又是一对对的文件。

    宁稚跟着前台,穿过走廊。

    走廊两边是各种管理人员的办公室和财务室,宁稚跟着来到最后一间的总经理办公室。

    前台进去汇报,很快就出来说道:“代总就在里头,可以进去了。”

    宁稚颔首:“谢谢。”

    她走进办公室,一个看上去颇为年轻的中年男士从大班桌后绕了出来,看到她,对她笑了下:“宁律师是吧?”

    他穿一件牛仔裤,斜印大字母设计的白衬衫扎进牛仔裤里,头发做过纹理烫,看上去浓密有质感。

    代雯三十六七岁,假设代伟大学毕业结婚生女,今年最少也六十岁了。

    可他看上去不过四十多岁而已,比代雯的母亲年轻许多。

    宁稚对他点了点头:“代总您好,我受您太太陆琴的委托,前来和您谈离婚事宜。”

    “坐下说。”代伟在沙发区入座,开始烧水泡茶,“陆琴现在是什么意思?”

    “陆女士希望能够将这桩婚姻延续下去。”

    代伟笑了下,用开水烫洗茶具:“我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公司经营得不错,这么多员工跟着我一路走来,但我年纪大了,干不了多少年了,迟早得把公司交出去。但代雯她学艺术,不会做生意,也不想做生意,这样我也认了,想说以后把生意传给孙子也行,但代雯她是不结婚也不生孩子,我怎么办?”

    宁稚说:“您可以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

    代伟开始泡茶,摇了摇头:“那不行。自家的生意,还是得自家人做。你交给职业经理人,什么时候把你公司吃空了你都不知道……”

    他夹一杯茶到宁稚面前:“也有人劝我搞代孕,但这玩意儿是违法的,咱们国家是不允许做代孕的,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肯定不能做这种事情。”

    “谢谢。”宁稚说,“是的,咱们国家是不允许做代孕的。您还是挺有法律意识的。”

    代伟笑道:“我可是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