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玫瑰法则 > 第208章 同性恋骗婚案(5)(1/3)
    翌日,宁稚出门等电梯,看到电梯从萧让那一层下来,预感不好。

    电推门开,萧让一身休闲地站在里头。

    他看着站在电梯门外的宁稚,视线从她脸上,来到她肩上的行李袋。

    宁稚进电梯,跟他点了点头:“早上好。”

    “早上好。这是要回老家?”

    “没有,去一趟承德。”

    “要不要我开车送你?”

    “不用了,有认识的人开车同行。”

    萧让顿了顿:“去承德做什么?”

    “办案子。”宁稚侧过脸看他一眼,“你这么早,回什刹海的父母家?”

    “是。”

    说话间,电梯到了地库。

    宁稚背紧肩上的旅行包,率先离开电梯。

    白色suv停在临时停车位内,宁稚上前,敲了敲副驾车门。

    林恒立刻从主驾下车,接过她肩上的旅行袋,帮她开了副驾车门:“早上好。”

    “早上好。”宁稚把手里的保温杯给他,“这是刚榨好的豆浆,给你喝。”

    林恒笑着接过:“谢谢。”

    萧让从电梯间缓步走出,看着宁稚弯身坐进副驾,咬了咬后槽牙。

    ……

    宁稚和林恒十点半抵达承德,先去找方兰。

    方兰租住在医院附近的单间,宁稚和林恒敲门进去时,她正盯着手机。

    宁稚问:“孩子还在隆化?”

    方兰:“还在!一直在隆化!”

    宁稚点点头:“好。”

    方兰看到林恒,问:“这位是?”

    宁稚:“是我的朋友。”

    方兰连忙招呼林恒坐。

    宁稚和林恒在屋内唯一一块二人小沙发上入座。

    宁稚拿出手机给陈毅打电话,开了免提。

    电话很快被接通:“你好。”

    宁稚:“你好,我是方兰的律师,你下午有时间吗?咱们协商你和方兰的离婚协议,以及孩子的抚养权。”

    陈毅:“礼拜二不是要开庭了吗?直接上法庭谈!我跟你们没什么好谈的!”

    宁稚:“孩子两岁以内,一般判给母亲。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