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玫瑰法则 > 第445章 离婚案之天局(10)(3/3)
才知道。”

    宁稚:“会计师和律师明天就到魏田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了。他到底有没有隐匿的婚内共同收入,有多少,很快就能知道。”

    廖敏点点头:“你们辛苦了。”

    “会计师是金诚所的,很专业,我们和金诚所有合作。而我们主任就是做经济类案件出身的,有他和会计师一起配合,一定能查个水落石出,您放心。”宁稚不忘推荐业务,“以后您的亲戚朋友,有什么案件都可以找我们。我们商事、家事、刑事案件都接的。”

    “会的!你们这么帮我,有机会我一定会推荐你们的!”

    “感谢!”

    ……

    翌日,宁稚拿到调查令,立刻前往天津进行取证。

    她在房产公司查到了魏田当初支付房款的银行账号,立刻又赶回北京,到所属开户行查询该账号的信息。

    不出宁稚所料,魏田当初支付房款用的银行卡,并非自己所有,而是其父的银行卡!

    宁稚收集好相关证据,迎来庭审。

    庭审一开始,宁稚就申请聂源出庭作证。

    宁稚手持借条所附的购房合同:“证人,你和原告关系怎么样?”

    聂源:“我们肯定是很好的朋友,否则我不会借那么多钱给他。”

    宁稚:“你借钱给原告之前,考虑过原告是否有能力偿还这笔钱吗?”

    聂源:“肯定考虑过。我知道魏田一年收入有百万所有,五百万咬咬牙,五年也就还上了。”

    宁稚:“原告百万左右的年收入,是指未支付生活费之前的收入。根据原告对婚后仅有的几十万存款的解释——他每年的收入,扣去自己小家和父母家的花费后,就剩几万块钱。十年时间,他欠你的钱,连本带利高达千万,也就是说——原告扣去各种生活开支后,他得一百年才能还上本金,而比银行贷款利率还高上四倍的利息,他两百年都还不上。证人你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不可能看不透原告根本无力偿还这笔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