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玫瑰法则 > 第456章 撤销婚姻案(1)(3/3)
婚;二,被限制人身自由;三,患有严重遗传疾病、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您的情况虽然接近第三种,但并不属于第三种的情况,所以大概率无法撤销婚姻。当然咱们可以试一试,实在不行的话,就只能走离婚。”

    姑娘担心道:“但我听说第一次都不会判离。可我实在是不想面对他了,就算不能撤销婚姻,我也希望能赶快离。”

    宁稚点点头:“我理解。您的诉求就是尽快和男方结束关系,对吧?”

    “是的。”

    “一般来说,如果您能提供男方有性功能障碍的疾病,甚至是隐瞒这个疾病与您结婚,那么第一次判离的概率就大一些。”

    姑娘想了想,说:“我们前阵子因为备孕的事情去做了检查,我看到他的检查单上,自己跟医生说,一年前就发现自己有勃起障碍。那时候我们还没结婚,这可不就说明他明知道自己不行,还骗我结婚吗?”

    宁稚问:“您能拿到这份检查单吗?”

    姑娘拿出手机:“我当时拍下来了。”

    她在相册里翻找片刻,把手机递给宁稚:“律师你看,就是这个。”

    宁稚将图片放大,上头不仅有看诊人的姓名,医院的抬头,还有病人主诉自己一年前发现勃起障碍,无法顺利进行性交。

    “你这个案子问题不大。当时男方付了彩礼了吗?”

    “含金子的钱,给了二十万整。男方说,如果撤销婚姻或者离婚,这钱得全部还给他们家。”

    宁稚说:“需要退一部分,不是全部,这点到时候看法官的裁量。当然我会尽量为您争取少退彩礼。”

    她站起身:“这样吧,咱们先把代理协议签了,我们今天就能立刻着手办理您的离婚案。”

    姑娘问:“那律师费怎么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