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玫瑰法则 > 第488章 杀夫案(20)(3/3)
,应是被害人躺着,而被告人手持凶器,垂直刺入被害人心脏部位。”

    公诉人随即申请传唤法医出庭作证,证明只有被害人躺着,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伤口。

    宁稚质询证人。

    “我想请问证人,被害人体内有没有检测出任何安眠、镇定成分?”

    证人摇头:“没有。”

    宁稚:“案发时间是下午四点多钟,既不是午睡时间,也不是晚上睡觉的时间,且被害人体内没有镇定安眠成分,所以我可以认为被害人当时是清醒的吗?”

    证人:“可以这样认为。”

    宁稚:“请问证人,被害人躺着,被告人要怎么手持凶器刺入他的心脏?”

    证人:“法医的推断是,被害人躺在地上,被告人骑在他腰上,手持凶器往他心脏部位垂直刺入。”

    宁稚:“一个清醒的成年男人,为什么愿意躺在地上,任由自己讨厌的女人手持凶器伤害自己并且不反抗?”

    证人:“这我就不清楚了,我们只是根据刀身刺入身体时的深度、角度来推断当时可能存在的情况。”

    宁稚看向合议庭:“审判长,被害人身高一米八十三,体重一百七十多斤,而被告人身高一米五五,体重八十多斤,被告人的体格只有被害人的一半,如此瘦小的她,要将高大壮硕的被害人控制在地上,并且骑在他腰上,将凶器精准地刺入他的心脏,想想都不可能。所以我方认为法医的推断是不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