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玫瑰法则 > 第527章 杀子案(12)(1/3)
    胡红娟红着眼睛说:“俺结婚后没多久就发现怀孕了,但当时范强还小,范成钢就劝俺放弃这个孩子,等范强大点了,再要孩子。”

    公诉人:“当时引产出来,是男婴还是女婴?”

    胡红娟哭道:“是男娃。”

    公诉人:“你当时是不是感觉特别痛苦、绝望?”

    胡红娟正要点头,宁稚大声道:“反对!公诉人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

    审判长:“反对无效,被告人请回答问题。”

    胡红娟哭道:“很难受……真的很难受……心如刀绞!”

    公诉人示意法官助理放第二张病历单:“被告人第二次流产,是在其婚后第二年。”

    他看向胡红娟:“被告人,你第二次流产的原因是什么?”

    胡红娟:“范成钢说范强读完幼儿园,就送去寄宿学校,等他去了寄宿学校,俺们再要孩子,俺就不那么辛苦了,否则俺要带范强,还要带俺生的娃儿,会很辛苦。”

    公诉人:“所以你期待着三年后,被害人被送去寄宿学校,而你,也可以生养自己的孩子了,对吗?”

    胡红娟点点头:“是的。”

    公诉人:“既然这样,那你又为什么在被害人上了寄宿学校后,又接连两次流产呢?”

    胡红娟忽然吼道:“因为范成钢不让俺生娃儿!他说万一如果再生出一个儿子,将来两个儿子,要准备两套北京的房子、两辆车让两个儿子结婚!他没那么多地钱!他只要一个范强就够了!他不让俺生娃儿!”

    公诉人:“这时候,你怎么看待之前几次流产?”

    胡红娟骂道:“范成钢一直在利用俺帮他照顾娃儿和老娘!所以他不让俺生娃儿!他从来没有真正想和俺组成家庭!他只是为了找一个免费的保姆、妓女!”

    公诉人:“被告人,既然你已经看透了范成钢的本质,你为什么不与其离婚,而选择继续与他维持婚姻关系?”

    胡红娟哭道:“俺没有文化,没有住的地方,俺和范成钢离了婚,俺就没地方去了。”

    公诉人:“所以说,你愿意为了这段婚姻,去牺牲自己做母亲的机会,甘愿没有孩子?”

    胡红娟哭着摇头:“俺不愿意…